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7  作者:  浏览次数: 10

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1级硕士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根据我校《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124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2021级硕士研究生。凡我校在籍研究生均须参加中期考核。学生本人在国外学习者或学生本人生病不能参加者(须有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诊断书),可申请延期参加中期考核。延期参加中期考核者须在中期考核通知下发之日后2天内629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中期考核延长期最长为一年,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只能申请一次中期考核延期。

二、考核时间

本次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75日前。

三、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考核

要结合研究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通过班级交流鉴定,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

(二)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培养计划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

3.科研训练、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2),对入学以来在思想品德表现、业务学习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及自我评价。

(二)班级鉴定

由班委会负责对研究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的表现做出综合评价。

(三)导师(组)鉴定

由导师(组)对研究生的学习态度,科研工作、专业实践、学术交流、学位论文进展及综合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

(四)考核评定

学院考核评定工作由数学专业、物理学专业、光学工程专业、统计学专业和应用统计专业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组织,负责人分别为王际朝、周伟、张刚、宋允全。各系根据不同学位授权点成立不少于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考核答辩,审核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综合导师(组)的评价意见,重点考核业务学习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学生考核答辩采用PPT汇报形式,重点汇报取得的科研进展和结果演示,汇报时间5-10分钟,问答时间5-10分钟。

(五)院部审定

院(部)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情况汇报,审定考核结果。

(六)结果公示

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1.学生、导师(组)及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认真阅读《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124号)的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程序。

2.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级:合格和不合格。研究生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如果成绩普遍较好,则比例酌情降低到不低于15%。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3个月后可申请第二次中期考核,考核程序及方式不变。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

1)思想政治表现发生严重错误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2)在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或学术论文发表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有1门及以上学位课或2门及以上其他课程不及格。

4)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学位论文开题。

6)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

4.各考核工作小组于75日前将本小组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按学号排好后交至文理楼259,并提交电子版《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六、联系方式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

联系人:栾艳丽

电话:86983362

邮箱:luanyl@upc.edu.cn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x  

  

理学院

202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