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融入高校实践育人全过程。通过追寻习近平总书记的“红色足迹”,重温红色圣地革命历史,感受干部群众传承红色基因、改变当地面貌、改善民生福祉的生动实践,引导青年学生增进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情感认同和行动追随。现组织开展理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明理领学·循路计划”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地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赴各省区市考察调研的足迹。
二、组队数量
在全校范围内遴选70支实践团队。
三、实践内容
参与“明理领学·循路计划”专项活动的实践队伍需完成以下实践内容:
1.在实践地重温一次习近平总书记足迹;
2.讲述一段重温感悟,用视频宣讲的方式分享思想感悟;
3.做好一次媒体宣传,每支队伍要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相关新媒体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实践成效;
4.整理一份社会实践成果,按照学校暑期社会实践通知要求,将实践团队所做、所感、所想整理成文,展示实践成果;
5.参与一场实践活动交流会,秋季学期返校后结合主题团日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传播面和影响力。
四、工作安排
(一)团队申报(6月13日至6月20日)
根据实践内容要求,实践团队自行组队,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生源地相同的同学就近就便组队,每支实践队伍人数建议不超过8人。由队长填写《理学院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明理领学·循路计划”专项活动立项申报表》(附件1)及《理学院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明理领学·循路计划”专项活动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反馈至邮箱995195371@qq.com,队长加入QQ群:807336361。
(二)团队遴选(6月21日至6月25日)
学院团委根据团队申报情况,遴选70支实践团队入选“明理领学·循路计划”专项活动。
(三)开展实践(2023年暑期)
实践团队深入实践地开展实践。
(四)活动总结
根据学校、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做好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充分挖掘实践成果、提升工作成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年级要认真选拔实践成员,组建实践队伍,加强对实践团队的前期指导,指导实践团队结合专项要求选题立项。根据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和报送。
(二)加强推广传播。各年级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鼓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活动进展、活动效果以及典型事迹、优秀个人的宣传报道。
(三)注重成果转化。各实践团队要发挥青年学生的智力优势和专业特长,认真调研、凝练成果,撰写调研报告,力争形成高质量的实践成果。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崔皓
联系电话:86983413
附件1:“明理领学·循路计划”专项活动立项申报表(1).docx
附件2:“明理领学·循路计划”专项活动立项申报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