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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新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任命王新明同志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院长助理,特此通知。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委员会
2011年5月4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抄送: 校机关有关职能部处 各教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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