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2-12-04  作者:  浏览次数: 166

    第一条  总则

    (一) 为进一步提高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教学研究水平、加强对学院各教学团队的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石大东发[2005]8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本办法所针对的教学团队指的是精品课程组,所教课程已经是国家级或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由团队负责人1~3名(其中第一负责人1名)和团队成员若干名组成。团队第一负责人就是精品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教学团队的建设和发展,团队其他负责人协助团队第一负责人开展工作。

    第二条  教学团队负责人的条件及聘任

    (一) 教学团队第一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符合理学院院设课程建设岗位第一负责人应聘条件。教学团队其他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符合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院设课程建设岗位第二负责人应聘条件,能积极协助团队第一负责人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 教学团队负责人由学院依据《理学院院设岗位应聘条件》聘任,其任期与学院全员岗位聘任年限相同。

    第三条  教学团队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组织制定本教学团队建设发展的长期目标、近期目标(即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经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论证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 积极带领团队成员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负责组织本团队的教学研讨活动,并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给予指导。
    (三) 积极带领团队成员从事教材建设、教学研究项目和奖励的申报、教学研究论文的撰写、以及质量工程建设等工作。
    (四) 积极创造优良环境、构建合理的教学梯队,对团队中青年教师的成长给予培养和指导,促进本教学团队成员在教学方面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  学院对教学团队的支持与日常管理

    (一) 学院每年为各教学团队提供一定数额的建设和运行经费。资助方式采用“先运行、后支付”的方式,学院每年底对教学团队年度建设和运行情况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拨付本年度建设和运行经费。
    (二) 每个聘期开始,学院结合本学院的任期目标、各精品课程建设目标和各教学团队实际情况,给各教学团队下达量化指标,各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将这些量化指标纳入任期目标并分解到年度计划中。
    (三) 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对教学团队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学团队负责人提出,不定期召集教学团队负责人会议。
    (四) 每年12月份,教学团队负责人撰写《教学团队年度报告》,包括一年来的教学团队建设总结、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计划、上级下拨经费和学院提供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内容。

    第五条  学院对教学团队的考核

    (一) 年度考核。每年12月份,学院根据教学团队负责人的汇报情况、教学团队年度建设和运行情况及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结果合格或合格以上的团队,学院拨付团队本年度建设和运行经费。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团队,学院暂停拨付。
    (二) 任期目标考核。教学团队负责人任期届满,需撰写《教学团队总结报告》,对任期以来的教学团队建设和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教学团队负责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和教学团队整体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表现优秀、圆满完成任务的教学团队和负责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  本办法由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试行。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
2011年12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