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与答辩工作管理规定(在职工程硕士)
发布时间: 2011-11-01  作者:  浏览次数: 44

 

为了保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质量,规范学位论文(设计)和答辩要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与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的通知》,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位论文选题及前期工作

工程硕士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内就应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查阅本研究领域近510年的文献,撰写文献总结,为开展研究做好资料和实验准备工作。工程硕士生一般应在第一学年末确定学位论文选题。选题范围、研究内容要适中,符合学位论文要求,要考虑客观的研究条件和环境,能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经过本人努力圆满完成。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2.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

3.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4.应用基础性研究、预研专题;

5.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

6.工程设计与实施。

二、学位论文的开题时间、开题报告内容及组织形式

工程硕士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题,需办理延期开题申请,经导师签字、学院审批同意后,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

开题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选题的来源、目的和意义;

2.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3.选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法;

5.研究计划进度表及具备的基本条件(仪器设备、经费等)。

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时各学院应组成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领导小组由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组成。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工程硕士生开题应按工程领域组成开题论证评议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为5人,专家组成员应包括本领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包括现场指导教师),工程硕士生所属单位专家和其他生产单位或研究机构的专家等。

工程硕士生论文开题报告会应统一组织、公开举行。由工程硕士生向专家组作开题报告,专家组认真听取,正确评估,做出结论。

开题报告完成后工程硕士生应填写开题报告登记表,并将其与开题报告与文献总结(二者装订在一起)、文献阅读评价表等材料送交学院办公室。各学院办公室应在第三学期放假前将文献阅读评价表、工程硕士生开题报告登记表、开题报告题目汇总表报送学位办公室。

三、论文形式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设计或研究论文。论文主要应包括以下部分:

1.中英文摘要、关键词;

2.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

3.前言(包括选题的依据与意义;文献资料综述等)

4.论文主体部分:研究内容、设计方案、分析计算、实验研究等;

5.结论;

6.参考文献及引用资料目录;

7.必要的附录(包括企业应用证明、项目鉴定报告、获奖成果证书、设计图纸、程序源代码等);

8.致谢及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论文发表等。

具体形式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书写指南》。

四、学位论文要求

1.文献资料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2.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方面提出独立见解;

3.论文工作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理论深度,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4.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量饱满,一般应至少有一学年的论文工作时间;

5.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6.对不同领域或形式的论文另要求如下:

1)工程设计类论文,应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布局及设计结构合理,数据准确,设计符合行业标准,技术文档齐全,设计结果投入了实施或通过了相关业务部门的评估;

2)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类(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究、实验研究、系统研究等)项目论文,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过程正确,实验方法科学,实验结果可信,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3)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为主要内容的论文,要求需求分析合理,总体设计正确,程序编制及文档规范,并通过测试或可进行现场演示;

4)侧重于工程管理的论文,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统计或收集的数据可靠、充分,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

五、在读期间取得科研成果的要求

工程硕士生在读期间应及时整理阶段科研成果,积极投稿。必须有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方可申请学位。工程硕士生在申请学位以前,取得的科研成果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型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我校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人可以是第二作者。

2.在全国性学术会议(指由全国性的学术学会所组织的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被全文录入论文集);

3.申请人在学期间所取得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得厅局级三等奖以上奖励(应具有证书)。

六、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工程硕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后,经导师审核通过,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需向所在学院办公室提交《工程硕士生论文答辩资格申请书》及成绩单、所取得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等,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

七、学位论文评审

1.学位论文评审:聘请2对论文所涉及研究领域较为熟悉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进行评阅,其中至少有1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来自企事业单位的专家。评审论文由答辩秘书或学院办公室专人负责送(寄)评审专家,申请者本人不能参加此项工作。

2.论文评审专家中如有1人的评语属否定时,可增聘1位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如有两位评阅(包括增聘评阅人)的评语是否定时,则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八、学位论文答辩

1.论文评审完毕后,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名专家(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人员)组成,至少有1名来自企事业单位的专家,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占半数以上。工程硕士生本人的校内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2.同一个工程领域的同届毕业生应进行集中答辩。一般按工程领域或研究方向组织答辩委员会。

3.每个论文答辩委员会按需要设置12名答辩秘书(具中级以上职称),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协助组织和处理有关答辩工作事宜,整理与答辩工作有关的全部材料。

4.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由学科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协商提出,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组织答辩。

5.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发扬学术民主,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执行答辩工作。答辩工作应公开举行(涉密或保密的学位论文答辩除外)。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答辩才算通过。答辩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论文可在一年内修改,并重新答辩一次。

九、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2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重点介绍主要观点、创新点和价值,一般为30~40分钟;

3.答辩人宣读《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4.委员和来宾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5.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其他人暂时休会回避;

程序如下:

(1)宣读导师和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2)对论文及论文答辩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是否合格和建议是否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3)讨论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6.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答辩人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7.答辩会结束。

 

 

 

 

 

 

 

 

 

 

 

 

附表:

论文评审参考标准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质量审评表(工程设计类)

评审项目

权重

评审内容

1.选题

10%

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和应用价值

2.文献综述

10%

对国内外文献资料的分析与综述水平

3.技术难度与工作量

20%

一定的技术难度,论文实际工作量不少于一年半

4.设计内容与方法

20%

设计方案合理,设计结构正确,设计依据详实、可靠,设计方法体现一定的先进性。附表完整。

5.知识水平

20%

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水平

6.成果评价

10%

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论文写作

10%

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质量审评表(研究论文类)

评审项目

权重

评审内容

1.选题

10%

解决工程实际问题,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和应用价值

2.文献综述

10%

对国内外文献资料的阅读量、分析与综述水平

3.技术难度与工作量

20%

一定的技术难度,论文实际工作量不少于一年半

4.技术的先进性

15%

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新思想、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5.理论水平

15%

理论推导、分析的严密性和完整性;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水平

6.成果效益

15%

论文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论文成果的学术贡献

7.创新性或独立见解

5%

创新性成果或独立见解

8.论文写作

10%

论文的系统性、逻辑性、图文规范性和写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