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8-12-13  作者:  浏览次数: 1131

理学院关于2019届毕业设计的规定(试行)之一

理学院关于成立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严把质量关,经研究决定成立理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根据学校有关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件,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设计题目、内容、工作量是否符合学校要求。(2)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对大学生毕业设计质量进行监督和把关,提出指导性意见。大学生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张志庆

副组长: 李宝玺

成员: 吴瑞华申淑谦张建松袁顺东王宁周伟李静吕志凤刘金河赵倩帕孜来提

秘书:王辰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

201812

  

  

  

  

  

  

理学院关于2019届毕业设计的规定(试行)之二

理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期间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试行)

毕业设计是实现本科生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等同于课堂教学。为了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对学生毕业设计期间请假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学生请假事由,除研究生复试、工作签约及个别特殊情况外,其他事情一般不允许请假;即便请假,也要严格控制假期时间。

二、学生请假必须获得相应批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假期。请假期限结束,学生必须按时返校。

三、请假不超过2天,但不离校,可口头向指导教师请假;请假不超过2天并离校,须填写请假审批表一式三份(文末附件中下载),经指导教师、辅导员签字批准后执行假期,审批表送学生所在系(中心)分管主任一份、学院秘书一份、学生辅导员一份保存。

四、请假3-4天,无论是否离校,须填写请假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指导教师、辅导员、学生所在系(中心)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执行假期,审批表送学生所在系(中心)分管主任一份、学院秘书一份、学生辅导员一份保存。

五、请假5天以上,无论是否离校,须填写请假审批表一式三份,须经指导教师、辅导员、学生所在系(中心)分管主任、学院主管毕业设计副院长签字批准后执行假期,并且需要指导教师或系分管主任向学院领导做出合理的请假说明,否则学院一般不予批准。审批表送学生所在系(中心)分管主任一份、学院秘书一份、学生辅导员一份保存。

六、学生未按以上要求请假、超限返校或私自离校将按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处分,严重者可取消毕设答辩资格,毕设成绩记为0

七、其它事宜按学校文件(石大东发[2005]120号)执行。

理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201812


理学院关于2019届毕业设计的规定(试行)之三

理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学生守则(试行)

1.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学院、系(中心)及导师的规定和安排,完成毕业设计。

2.毕业设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晚上由导师具体安排。

3.学生有事请假,遵照“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期间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履行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离校。毕业设计工作小组应定期考勤,发现缺勤者一律按旷课处理。缺勤严重者可取消毕设答辩资格,毕设成绩记为0

4.学生毕业设计期间,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日常工作安排原则上全权由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应服从导师安排。

5.学生在实验室工作期间,注意门、窗、水、电、气、毒、火等安全。养成安全工作、操作规范的基本素质。

6.学生应注意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不按规章制度操作损坏仪器设备者,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仪器不能随意搬动,应听从指导教师安排。

7.学生在实验室内,应自觉维护与打扫实验室环境、卫生,爱护公物。不准抽烟、吃零食,禁止打闹、大声喧哗。禁止相互串岗、聊天。禁止领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

8.学生不准在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禁止阅看与课题无关的光盘和影碟。计算机专机专用,严禁外来磁盘上机使用,违者取消毕业设计上机资格。

9.毕业设计期间学生领用东西、借阅图书,一律由指导教师办理领用与借阅手续。

  

  

理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201812

  

理学院关于2019届毕业设计的规定(试行)之四

理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考核的暂行办法(试行)

一、成绩评价办法

1.毕业设计成绩组成。毕业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价成绩、评阅教师评价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综合而成。

2.毕业设计评价方式。毕业设计评价由定量评价改为定性评价,评价成绩从原来的百分制改为等级记分制,具体等级分为二级:通过和不通过。

3.总成绩计算办法。毕业设计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指导教师评价、评阅教师评价、答辩三项成绩

总成绩

各项评价成绩均为“通过”

“通过”

一项评价成绩为“不通过”

学院审核认定

两项及以上评价成绩为“不通过”

“不通过”

注:“审核认定”由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二、评价指标

学校根据毕业设计工作实际,结合专业认证等工作要求,对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了细化完善(见毕业设计手册);指导教师评价侧重学生平时表现和论文质量,评阅教师评价侧重论文质量和规范性,答辩环节侧重答辩过程表现和论文质量。

三、成绩记载方式

1.毕业设计成绩需统一在管理系统中记载录入。

2.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秘书分别录入各部分成绩,总成绩由管理系统按照计算办法自动生成。

3.对于有一项评价成绩为“不通过”的(管理系统默认总成绩为“不通过”),须由学院审核后确认最终总成绩,并由教学院长在管理系统中录入。

理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201812

  

  

理学院关于2019届毕业设计的规定(试行)之五

理学院关于2019届毕业设计资料的规定(试行)

为了便于参与毕业设计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现将毕业论文需提交材料的时间作以下规定,供大家参考。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0181213

学院召开本科毕业设计工作动员会

2

201914日前

各单位完成毕业设计选题

1)教师申报课题2018.12.20截止

2)负责人审核课题2018.12.23截止

3)院长发布课题2018.12.24

4)学生选题2018.12.28截止

5)教师确认选题学生2019.1.3截止

6)院长发布选题结果2019.1.4

3

201931日前

各单位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

1)教师下达任务书2019.1.10截止

2)负责人审核任务书2019.3.1截止

4

201931日前(开学第一周)

225日开学后,各系召开本科生毕业设计动员会,强调毕设纪律及相关请假制度,上文献检索课

5

2019315日前(开学第二周、第三周)

本科毕业生进实验室,开始毕业设计工作

检查学生到岗情况、任务书填写情况等

6

2019322日前

1.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不填成绩,电子版)

7

中期检查

时间待定,一般毕业设计开始后6-8

组织学生开题,学生完成资料查阅、外文翻译、调查研究、方案设计,留存开题相关资料。检查学生毕设进展情况。

8

答辩前一周

完成毕业设计抄袭检测

9

答辩后2

3个材料:论文、手册、文献翻译(封面按学院统一格式),论文和手册学院统一存档,文献翻译各系自存。

1.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纸质版)

2.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10

201978日前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含成绩,电子版)

2.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稿(电子版)

3.院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理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201812













附件:

理学院外出毕业设计申请表.doc

理学院校外毕业设计指导和安全协议.doc

理学院毕业设计期间请假(外出)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