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08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院部:

为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督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开题组织与管理,现对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提如下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由各院部负责组织实施,按学科专业(领域)组成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组。

2、开题报告论证会(涉秘论文除外)应当统一组织、公开举行。开题人员、学科专业、时间地点、论证会专家组成等信息要在院部网站公开。

3、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设秘书1人,在开题前 1 周内将《开题报告和文献总结》送交论证专家审阅,专家应在开题前认真阅读相关材料,以便在开题过程中更好地把握开题报告的内容,提升质疑问题的质量和水平。

4、开题报告论证会上,研究生应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纸质开题报告内容,应比纸质开题报告更丰富,更细致。

5、论证专家组除对开题报告、文献总结及开题报告论证会PPT做内容评价外,还应对论文选题的创新性、可行性、方案实施合理性、进度安排以及专业相关度给出具体评价。

6、研究生导师可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经允许可向专家进行疑难问题释疑,但不得在提问过程中代替学生回答问题。

7、提倡各院部结合各自实际,对开题论证结果不佳的,实行多次开题制度,严把开题质量。

8、各院部需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方案,于1015日前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