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大创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董建党  发布时间:2017-04-26   浏览次数:2252

 

近日,教务处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itp.upc.edu.cn/s/27/t/35/0b/cc/info134092.htm  )。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我院本次报销安排如下:

一、报销安排

1国家级项目与校级创业实践项目由学校进行组织,具体方式和时间安排,请详看学校通知,特别是需要微信预约以及时间限制。

报销时间:53日至515日(上午8:30-12:00,除周六、周日外),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预约时间:42712:00-5212:00请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预约。

2校级项目(校级创业实践项目除外)由院部进行组织

发票收集时间: 54-5日下午1300-18:00收集发票(4日结题项目,5日阶段检查项目)。

发票收集地点:文理楼265

二、校级项目(校级创业实践项目除外)提交材料

1、发票:写上项目编号、采购(项目负责人)、验收(指导老师),主管(空着)。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明细表(一式一份纸质版、下载地址:http://itp.upc.edu.cn/s/27/t/35/a2/9b/info41627.htm  )。

3、发票详细登记表(电子版):仅对于单张超过500的发票需要填写。(下载链接:发票详细登记表(对于单张超过500的发票需要填写).xlsx .

三、报销说明

1、各项目组应仔细阅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销指南》(“大创网站”-“大创指南”:http://itp.upc.edu.cn/s/27/t/35/p/1/c/3744/list.htm ),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整理发票。

2、对在大创系统中运行的项目,在报销前须在系统中根据报销实际情况提交项目列支,并通过指导教师审核,院部在审核发票同时须对系统中项目列支进行调整与审核。未提交项目列支的项目不予报销。

3、创新训练理工科类(数学类除外)国家级每项1万元,校级3000元,经管文法类、数学类国家级每项5000元,校级1500元;创业训练国家级每项5000元,校级2000元;创业实践国家级每项5万元,校级1万元。

4、根据项目研究进度报销相应额度(如工作进展一半则只能报销经费的50%);未结题项目报销累计额度不超过80%

四、备注(其它不明事宜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提醒:

1、因项目所需的出差必须填写审批单(见报销指南),写明出差内容与相关信息(审批内容勿填),提前提交到行政楼904进行审核,然后上交学院。否则不予接收。还需要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差旅报销单》,可以在学校财务处领取(行政楼二楼报账大厅)。

2、项目名为办公用品的发票要记录,此类发票总报销额不允许超过项目总金额的5%

4、所有发票背面须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购买实物类每张发票需点明采购(项目负责人)、验收(指导教师)、主管(空着),其他发票指导教师可在同类发票的其中一张发票背面注明合计张数、合计金额后签字。

 5在报销时间附近集中开具的发票不予报销(今年新加规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http://itp.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