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陈文雪  发布时间:2017-06-02   浏览次数:38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 31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型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六)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一)材料申报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要求复印件):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

2.外语水平证明;

3.外方正式邀请函;

4.《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份及其证明材料(科技处审核并盖章);

5.《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专家意见表》(附件3);

6.所在单位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顺序,填写《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于712日之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详细要求,请认真学习《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754)。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名单。评审通过人员登陆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91-6日。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严格按照2017年选派办法中有关规定派出和管理。2017年第二批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18331日之前。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及时通知拟申报人员尽快联系、准备外方邀请函,派出研修时间尽可能安排在年内,并切实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在资格有效期内按期派出。

(二)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如不实申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推荐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方式:0532-86981882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doc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4: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xls.xls

人事处

20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