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十年的教师和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满三十年的干部颁发《教师荣誉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17年8月31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十年且未领过 《教师荣誉证书》的在职教师及干部。
二、有关问题说明
1. 教师是指实际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2. 干部是指具有干部编制身份和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转干”人员从转为干部编制时间计算;
3. 教龄是指实际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教龄和工龄不同,不包含在校全脱产学习时间和在企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但“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在内。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于6月19日前到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领取本单位初步核查满三十年人员名单;
2.各单位于6月23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满三十年教龄申报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gaohongfu@upc.edu.cn。
人事处
2017年6月16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满三十年教龄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