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为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学校与中国海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协商,拟组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两年拟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选拔,申请各类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教师。
二、培训安排
1、入学测试
时 间:2017年7月23日(周日)上午8:30-11:00
将根据测试成绩确定是否能入学并进行分班,外语程度达不到高级班入学标准的学员不允许参加该高级班培训。
报到地点:中国海洋大学(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2、三阶段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上课地点:中国海洋大学)
培训时间:2017年7月24日—8月12日 总计:140课时
上午:第一、二节8:30-10:00 第三、四节 10:15-11:45
下午:第五、六节13:30-15:00 第七、八节 15:10-16:40
注:8月4日休息一天。
第二阶段(上课地点:中国海洋大学)
培训时间:2017年9月-2017年11月 每周末利用一天集中学习。
总计:80课时
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第三阶段(上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培训部)
报到时间:2017年12月3日(周日)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22日 总计:80课时
注:周一至周六上课,周日休息。
三阶段学习总计课时:300课时,包含听力、口语、阅读、写作四门课程。
三、相关要求
(一)考试要求
1、培训结束后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人员外语统考。合格成绩有效期两年。统考成绩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可参加下一期的培训和考试,根据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2、结业考试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培训部。
(二)学员要求
1、被录取学员须按照培训部要求完成相关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规定参加培训。
2、保证出勤时数,未按要求完成者(缺课达到30课时),不能参加结业统一考试。
四、培训费用
学费6500元/人(含教材、资料),学费先由参加培训的教师个人支付,对于取得考试合格证且在合格证有效期内获得学校推荐资格者,学校将报销全部学费。
交款方式:
1、学费采用转账方式;第三阶段住宿费报到时在住宿地点直接支付。
2、转账汇款:(请务必注明所在单位名称、学员姓名及款项<培训部学费>,转账凭证请拍照保存以便核实。)
户 名:东北师范大学
开户行:中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
账 号:160401404399
转账时间:2017年7月23日-25日
五、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培训者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报名表》发给各学院人事秘书,人事秘书将表格汇总后于6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iangxy@upc.edu.cn。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相欣余
联系电话:86981806
http://pxb.nenu.edu.cn(东北师范大学培训部网址)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报名表.xls 人事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