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教师招聘工作,现将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教师招聘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师招聘计划的制定工作,应根据学科布局和事业发展需要,在编制范围内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学年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由教授委员会审议,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2.各单位应分学科、专业制定招聘计划,优先保证重点发展学科和重点岗位需要,每个招聘计划均应明确意向团队。 3.各单位应充分说明招聘理由,并按照招聘计划所在系提供现有教师数、2016年度教学工作量与科研经费以及2013年7月以来新进教师业绩情况。 4.学校鼓励各单位招聘教师以优秀青年人才为主,优秀青年人才占招聘计划总数须不低于一定比例。其中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机电学院、储建学院、理学院、海工研究院、非常规研究院只能招聘优秀青年人才,信控学院、计通学院、经管学院不低于60%,其他单位不做要求。 5.学校将教师招聘计划完成情况和招聘质量作为对各单位人才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 6.请各单位填写《2017-2018学年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26日前报送人事处(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qing@upc.edu.cn。 联系人:张继庆,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2017-2018学年教师招聘计划申报表.xlsx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