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校即将启动2017年具有博士学位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的申报和2016年资助项目中期汇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启动基金申报范围及用途
2016-2017学年来校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及专职科研人员(已获得学校科研启动基金或配套基金者除外)。
科研启动经费主要用于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差旅费等,并严格控制基本科研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不得用于劳务费、日常手机话费、固定电话费、网络费等及购置办公用品。
二、科研启动基金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者填写《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开题报告》(附件1)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填写时请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为3万元,首批拨付2万元,请申请人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经费预算。
2.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本单位开题报告报人事处。
3.人事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经费本。
三、2016年资助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2016年获资助人员填写《基础科研基金中期进展报告》(附件2)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报人事处。人事处统一为获资助人员办理第二批经费拨付工作。
四、时间安排
单位同时报送开题报告、进展报告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逾期未报者延至明年再申报。
联系人:许荣霞
电话:0532-86981806
人事处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1:开题报告.doc
附件2:中期进展报告.doc
附件3: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