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师生:
近期,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发布了学校2016年度被三大检索机构检索的论文数据库,为便于后期论文奖金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决定将论文的认领和统计工作同时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范围及要求
1、奖励论文-SCI、EI检索论文
SCI、EI检索论文原则上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检索结果为准(见附件1、2),分区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数据库中2016年度大类分区为准(查询网址见下方),由论文第一作者确认所检索论文并填写论文奖励申请表,教师请填写教师用表(见附件4),学生请填写学生用表(见附件5)。
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我校在编教职工或研究生,已调离我校工作的教职工不在奖励范围内,但是仍需认领统计,并在奖励申请表备注栏填写“调离,不奖励”。
同一篇论文同时被SCI、EI检索的,就高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但是仍需同时认领,不能只认领其中一篇。对于前一年被EI收录今年被SCI收录的论文,若上一年度已申请过EI奖励,今年SCI奖励将按照奖励政策只补发差额,请在奖励申请表备注栏填写“已奖励xxx元,补发差额”。
对于论文署名地址中只标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或“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且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由于学校无法准确掌握其所在学院,从而导致附件中提供的学生所在学院信息可能有误,请在奖励申请表中备注“原单位有误”。
对于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发布的数据库中没有收录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由论文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并按照上述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做好备注“检索库未收录”。
2、非奖励论文-CPCIS论文
CPCIS检索论文原则上以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提供的检索结果为准(见附件3),由论文第一作者确认所检索论文并填写第一作者工号及姓名,如第一作者为学生,通讯作者为教师,请在通讯作者一列一并填写上教师姓名及工号。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教师及研究生的认领、统计及审核工作。相关教师在检索库中将自己的文章行标注绿色,并填写奖励申请表。
考虑到部分研究生已经离校,其指导教师应负责认领和填写相应的表格。
2.科技处前期已经对检索文章进行了初步的按单位划分。如果单位有误,请相关教师在奖励申请表备注栏里写明“原单位有误”。
3.特别强调,如果一篇论文同时被SCI、EI库检索,请在申请表对应检索所在行都要填写。不在奖励范围内的论文(CPCIS论文)直接在检索库内认领,不填写奖励申请表。
4.相关教师,请将标注的认领库(检索库)及奖励申请电子版于11月20日前报发各单位科研主任。各单位汇总、审核后报科研秘书。
5.凡今年申请论文奖励的成果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未录入者视为未提出奖励申请,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科技处审核。
三、时间要求
1、学院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1日-11月23日,公示内容包括论文检索及分区情况。
2、相关部门受理时间:2017年11月24日。
四、其他事宜
1、SCI论文分区查询地址
网址:www.fenqubiao.com
公众账号:upc_office
密码:upchdkjc1831
2、如有其他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宝来 张锋
联系电话:86981831 86983209
电子信箱:shanbl@upc.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世光
联系电话:86981515
电子信箱:zhousg@upc.edu.cn
附件:2017论文统计.rar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理学院 科技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