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教师及相关博士研究生::
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简称自主创新项目)申请工作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在岗在编科研人员、师资博士后或学生,具有基础研究经历;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自主创新项目;正在承担自主创新项目的,项目结题前不能申请新项目;教师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请和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三项;
3、申请人承担国家、省、市各类项目及自主创新项目存在终止情况的,自项目终止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请自主创新项目,同时优先资助近3年承担上述项目结题优良的申请人;
4、2013年以来从未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请自主创新项目;
5、申请项目不能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已有成果和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
二、项目类别及申请条件
1、青年基金
(1)新教师项目
申请人为新进教师或师资博士后,且具备下列条件:①未获得过新教师项目资助;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资助强度每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一般项目
申请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一定的基础研究经历,本类项目不资助教授等正高级技术职称者,优先资助没有横向科研经费的科研人员。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优秀青年培育项目
申请人年龄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7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①承担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②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发表SCI、EI论文10篇以上或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一区)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思,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重要的科学意义。资助强度每项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杰出青年培育项目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①承担1项以上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②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发表SCI、EI论文20篇以上或在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一区)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思,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重要的科学意义,属于国际前沿、国内急需。资助强度每项最高不超过40万元。
2、科技专项
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科技专项本年度拟支持30项左右,资助强度每项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申请人应围绕指定的领域方向自主选题开展研究工作(资助领域方向见附件3)。
特别提示:本年度科技专项取消了年龄限制。
3、研究生创新基金
研究生申请项目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理学院学生应满足: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脱产)。
(2)申请者博士在读时间应涵盖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理学院博士生原则上为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学生申报。
(3)申请项目应与博士期间所研究课题相关,须附导师同意函,在导师同意函中,需要说明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课题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由导师签字。
(4)受资助研究生导师应承担指导和督促职责。若指导学生不能按期结题或结题不合格,将影响该导师学生再次申报。
本科生申请项目由团委具体负责,另行通知。
三、项目申请要求
1、申请人须按规定格式规范填报,在线填报信息与纸质申请书对应信息严格一致。
2、项目申请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线提交方式进行,暂不报送纸质材料。
3、要切实加强经费预算执行,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项目申请安排
1、青年基金新教师项目(师资博士后)为非竞争性项目,由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统一报送。
2、青年基金一般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由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向学校排序推荐。推荐项目进入项目库,学校根据资助计划择优分批资助。
3、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培育项目、杰出青年培育项目和科技专项由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推荐学校,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4、青年基金一般项目、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在推荐学校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妥善处理后再进行推荐报送。
5、时间节点要求: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申报各类项目的教师应在此之前在系统内填报,否则无法在上传。研究生不需要在系统填报。
申报优青、杰青项目的教师应填写《自主创新优秀青年培育项目、杰出青年培育项目申报资格一览表》,并于28日前发给zhangfeng@upc.edu.cn,邮件主题注明“资格审查”。
青年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教师和申报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理学院博士生请于2018年1月3日前将申报书纸版2份交到文理楼255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清单发送至zhangfeng@upc.edu.cn。
各学院报送时间为:青年基金(一般项目除外)和科技专项仅报送电子版清单,报送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前;青年基金一般项目、研究生创新基金需同时报送清单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签章),报送时间为2018年1月8日前。
6、申请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及逾期提交材料者,学校将不予受理。
7、所有申请项目经科研指导委员会审定后,予以公布后执行。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电话:86981837邮箱:zhengym@upc.edu.cn
附件: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rar
附件2: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2018年度项目清单.xls
附件3:自主创新科研计划科技专项2018年项目资助领域.docx
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申请资格审查表.doc
理学院 科技处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