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合作交流基金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5】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及“一带一路”工作要求,经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答辩、专家组评审,学校确定了2018年度国际合作交流基金专项46个拟资助项目名单(附件1)。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始至2018年1月10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手写签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不得打印,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异议材料请送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受理电话:86981952
受理地点:行政楼1209
附件1:2018年度国际合作交流基金项目公示名单.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