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通知,我校已启动2018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中俄政府奖学金两个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要求(详见附件1)
2.中俄政府奖学金
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遴选要求(详见附件2)
二、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时间安排和学校工作部署,我校选派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1. 3月14日前:校内评审。学生于3月10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于3月14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或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4)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员名单》(附件5)纸质版报教务处(本科生)和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2018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员名单》(附件6)交至国际处行政楼1210室,推荐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yangyifan@upc.edu.cn;guojia@upc.edu.cn; qiuyuwen2010@upc.edu.cn。
2. 3月20日前:国际处审核推荐人员材料,并公示推荐人员名单。
3. 3月20日--3月31日:学校推荐人选在此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申请,按附件1遴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3月31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10室,逾期未能提交者,原则上将不再考虑审核及上报。
4.国际处将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准备有关上报材料。
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
1. 3月14日前:校内评审。学生于3月10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于3月14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或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4)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6)纸质版分别报给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名单》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申报单位将推荐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yangyifan@upc.edu.cn;guojia@upc.edu.cn; qiuyuwen2010@upc.edu.cn
2.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通知要求,国际处审核推荐人员材料,并公示推荐人员名单。
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通知要求:学校推荐人选在此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注册申请,按附件2遴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至国际处行政楼1210室。逾期未提交者,原则上将不再考虑审核及上报。
4.国际处将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准备有关上报材料。
三、录取及派出
录取结果公布后,获资助人员须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校内手续,参加学校组织的行前培训;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办理出国手续,参加其要求的行前培训。
四、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加入石大CSC公派赴俄留学交流QQ群(317378971)。加入前请注明:姓名—专业—年级,并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联系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杨一帆86981558
教 务 处:郭嘉86981303
研 究 生 院:邱钰文86983476
附件1 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要求.zip
附件2 俄罗斯互换奖学金遴选要求.zip
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员名单(需排序).xlsx
附件6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需排序).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