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开展院级科研创新团队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锋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次数:591

各院级团队:

院级科研创新(培育)团队建设是学院为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学院科技创新能力和办学实力采取的重要举措,旨在凝聚并打造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创新团队和团队带头人。为了积累建设经验、展示团队建设成果,更好地推动团队建设,学院决定在4月底召开院级科研创新团队(含培育团队)结项评估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团队及其负责人应对团队成立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纳,主要包括团队运行情况(研究方向整合强化、科研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交流、学生培养、科学研究等)、建设指标(参考建设计划书)及完成情况、下一步拟开展工作、取得的科研成果列表、团队自我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交流

二、评估形式。团队负责人将交流材料做成8分钟左右交流PPT并进行展示,学院邀请院内外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和指导。

三、团队考核。依据《理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第七条业绩考核进行。

1、创新团队按申报方向和研究计划自主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学院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只有围绕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并以团队成员集体署名(不少于2人,其中1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方可认定为团队取得的成果;同时,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团队成立之后完成,且在考核周期内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已录用),方可计入创新团队考核周期内的成果。

2、创新团队在建设期(三年)内同时完成以下指标中的2项,期终考核为合格。

1)发表SCI/EI论文10篇以上,其中发表在SCI 2区及以上的文章不少于2篇。

2)获准立项的国家级课题1项;或获准立项的省部级课题2项;或年均科研经费达150万元以上。

3)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理学院教师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务发明专利3项。

4)初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有较强研究能力,学术研究特色明显,达到或接近国内该研究领域前沿水平,形成在国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研究队伍,有团队成员进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或青岛市、学校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5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6人次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是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一次全国、国际性的学术会议,或在全国、国际性的学术会议上作受邀报告;建有专门网站,注重内容更新,能够系统性地介绍相关领域的最新进展,反映创新团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3、在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基础上,多完成2SCI 2区以上文章和获1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立项,或获1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或经教授委员会认定团队成员获得成果特别优秀的团队考核结果为优秀。

4、创新团队每三年评估一次,期终考核为优秀的,可自动进入下一轮资助;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创新团队,在下次申请时,免于初审,直接进入专家答辩阶段;未达到建设计划者将取消其创新团队申请资格;每个创新团队最多只能受到两个周期连续的资金资助。

  

四、提交材料。理学院科研创新(培育)团队结项评估报告(见附件)纸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交流PPT。提交时间420日。纸版交文理楼255办公室,电子版发zhangfeng@upc.edu.cn

五、答辩时间地点。暂定4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科研创新(培育)团队结项评估报告.docx

  

  

  

  

  

  

理学院

2018-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