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加快使用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要求,学校已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应结题(含延期结题)但经费未执行完毕的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清单已通知到院部)进行处理,收回其全部剩余经费。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资助特点,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执行。按照我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2018年的拨款安排,要求本年度拨付经费及在研项目往年结转经费必须于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支出完毕。
对于未按进度要求执行而形成的剩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并统筹用于资助其他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统筹收回经费不再续拨,项目结题时按实际到款经费决算。
请各学院高度重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日常管理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合规执行项目经费。
科技处 财务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