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收回部分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布人:张锋  发布时间:2018-04-12   浏览次数:293


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加快使用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要求,学校已对截至20171231日应结题(含延期结题)但经费未执行完毕的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清单已通知到院部)进行处理,收回其全部剩余经费。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资助特点,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执行。按照我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2018年的拨款安排,要求本年度拨付经费及在研项目往年结转经费必须于2018630日前全部支出完毕

对于未按进度要求执行而形成的剩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并统筹用于资助其他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统筹收回经费不再续拨,项目结题时按实际到款经费决算。

请各学院高度重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日常管理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合规执行项目经费。

  

科技处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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