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档案是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再现历史最有利的物证,为充盈档案资源,丰富校史馆展陈内容,特制订此办法,面向全体师生、离退休老教师和校友征集学校历史发展相关实物。
一、征集范围
1.领导视察材料。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省市党委和政府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以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演讲的照片、视频、留言簿、签到簿、题词、书信、电报、贺信等。
2.荣誉奖励。学校及个人在工作中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的奖状、奖杯、奖章、荣誉证书、锦旗、牌匾等。
3.纪念礼品。有关单位、国内外友人、校友赠送的礼品及校际交流或重大活动纪念品等。
4.个人物品。校级领导、院士、学科带头人、教授及著名校友的印章、聘书、论著、手稿、书画及自制工艺品、事迹材料、使用过的物品、各种收据凭证等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5.设备器具。学校不同时期购买或制作的教具、仪器设备、文具、工具、模型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6.声像图片。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视频、历届毕业生的班级(学院、系)合影照片、纪念册、反映或记载学校及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报刊、画册、照片、实物、音像、书籍等)。
7.教案及图书。教师手写的教案、师生和校友出版的图书或教材(含油印教材)。
8.证章票据。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徽、徽标、学生证、借书证、毕(结)业证书、学位证、录取通知书、内部票券(校内使用的饭菜票、副食品供应券、乘车票、电影票)等。
9.老物件。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老物件,如校服、运动服、石油工人的工作服、计算尺、皮箱、饭盒、油灯等。
10.其它。学校历史上形成的其他有助于了解学校历史和有收藏价值的物品。
二、征集方法
1.捐赠。收藏者自愿将实物或文献资料无偿捐赠给学校,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予以表彰。
2.复制。学校对藏品进行复印、扫描、复制或拍照,返还原件。
3.收购。收藏者有偿提供藏品,学校出资购买。
4.代保管。收藏者提出档案馆代为保管实物或文献资料的,按照自愿原则,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所有者可与学校档案馆签订无偿代管协议。
三、捐赠人权益
捐赠人是指自愿将个人收藏的实物或文献资料等无偿捐赠给学校的收藏者。
1.学校给捐赠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2.捐赠人及直系亲属有优先利用所赠实物档案的权利;
3.学校在利用实物档案时,注明捐赠人;
4.由学校代为保管的实物档案,所有人及直系亲属有权随时调用,学校在利用代保管的实物档案时,要征得所有人的同意。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玮
联系电话:0532-86981938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266580)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档案馆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