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本科生创新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获得高水平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科技成果或著作等创新成果的在校本科生。
二、认定标准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61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保障与激励暂行办法》(中石大东发[2016]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范围
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0日。
四、认定程序及要求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交至学院,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发表的论文、已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正式出版的专著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1份)。复印件须完整,如发表的高水平论文,须提供期刊的封皮、目录和正文;专利证书须有授权证书页。
2.院部审核。学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没有原件或不符合认定范围的项目不予接收。
3.学校认定。学校对创新成果进行认定,并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本年度创新成果认定结果并进行奖励。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创新成果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
(2)学生证明材料(复印件、检索证明等)。
(3)创新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
2.报送要求
(1)本人申请材料进行单独左侧装订(A4纸):封面为创新成果申请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按申请表上所填材料的顺序排列。
(2)申请人请于5月7日前将创新成果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本科生创新成果汇总表-姓名”)发至sxxyj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创新成果”。纸质材料按要求分装后,送至理学院教学办(文理楼楼255)。
附件1:本科生创新成果申请表.doc
附件2:本科生创新成果汇总表.doc
理学院教学办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