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闫统江、李宝玺
成员:申淑谦、李明、刘学锋、焦志勇、孙海翔、卢玉坤
秘书:王菲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
2016级、2017级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学生。
2.申请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某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特长的;
(2)已修得拟转入专业一定学分,且满足拟转入专业准入要求的;
(3)主观上已努力学习,但确实存在某种特殊困难,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4)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身体原因,经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
(2)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状态的;
(3)其他不符合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
三、转专业方式及转出、转入要求
1.转专业方式
(1)选拔转。针对一年级、二年级学业优秀、学科专长、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选拔转专业。
(2)选课转。针对二年级已修得其他专业课程,并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选课转专业。
2.转出要求
(1)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必修课学分绩须在专业排名前40%(含),且高等数学成绩不低于78分(或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几何均不低于78分),大学英语成绩不低于82分。2016级学生前三学期高等数学平均成绩不低于78分(或数学分析、高等代数与几何均不低于78分),大学英语前三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82分。
(2)学科专长、特殊困难学生转专业,须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学院予以核实。
3. 转入要求
各单位可根据师资情况、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班级平均学生数、理科实验班分流等实际情况,分别确定(1)选拔转专业学生的拟接收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工作流程。(2)选课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前必须修读的课程。
四、录取办法
1. 对于学业优秀转专业学生,学院收到名单后,转专业工作小组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录取时按照最终转专业成绩顺序录取,转专业成绩由平时成绩(60%),面试成绩(40%)组成。确定名单后公示期不少于3天。
平时成绩计算办法:2017级学生为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绩,2016级学生为前三个学期必修课学分绩。
2.对于选课转专业学生,由拟转入学院比对学生在校期间已修得课程和拟转入专业相应年级执行计划,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建议修读学分)总学分相差不超过10学分,且所修课程符合拟转入专业基本课程要求者,即可选课转专业。
3.学科专长、特殊困难转专业学生,由学校评审专家组,评估学科专长、特殊困难转专业学生实际情况,确定该类学生适合转入的专业。
五、工作程序
公布2018年理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学院审核、确定转专业学生资格→面试→学校公示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六、其它要求
1.为避免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盲目性,各学院应进行必要的转专业宣传工作,结合导师制,重点针对实行学分制改革的学生,做好转专业引导及学业引导工作。
2.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正式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学生转专业后,其修读课程学分要求及毕业资格审查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转入学院指导转专业学生制定后续学习的修读计划,尽快补修转入专业课程学分。
3.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撤销申请,应在转专业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交撤销申请,名单公示结束后概不受理撤销请求。
4.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学院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4月25日前
根据学校对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师资情况、教学条件、专业要求等因素制订各专业接收和转出条件、名额、面试方式和面试内容等,填写《2018年转专业计划一览表》。
5月4日—5月5日
学院做转专业宣传工作。
5月4日—5月7日
学生提交申请,并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请将纸质版交到文理楼255。
5月7日—5月9日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转出材料。
5月11日左右
学校公布面试名单。
5月13日—5月20日
学院组织转入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月23日左右
学校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7月6日—7月10日
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理学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