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结题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马晓钰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213


各院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uc/login/login.htm)在线填写,系统开放时间20188139:0091316:00。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时间安排

(一)凡任务书中项目的完成时间是20181231日前的项目、往年未按时结题的项目均需在本批次提交结题报告,未能按时提交的项目,需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表。

(二)科技报告。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具体流程详见通知(http://www.sdstc.gov.cn/page/subpage/detail.html?id=fdfde628fca54c4388a928730f1a81ca ),拟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8年8月3前完成科技报告的提交工作,请严格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的篇数提交。

(三)经费决算(本次结题系统是在假期开放,建议项目负责人在2018727日前完成财务决算。)。省基金财务决算表需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签字盖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放到结题文档中,否则形式审查不通过。

(四)培养基金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联合专项项目

上述类别项目负责人须在20188139:0091316:00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uc/login/login.htm),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在线提交。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时与科研科联系),结题流程同上。

(五)重点项目、省杰青项目

上述类别项目结题采取会议评审方式,省基金委将在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90日内组织会议评审。

三、其他事宜

(一)延期受限说明。延期超过1年完成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1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省基金根据学校的结题情况实行限项申报,我校近年来省基金的结题率不高,严重影响学校下一年度省基金的申报名额。学校对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采取如下措施:

1)因研究工作执行不力导致项目延期结题的,扣减项目组50%的绩效奖励,项目负责人自应结题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校自主创新项目。

2)因研究工作执行不力导致项目终止的,扣减项目组100%的绩效奖励,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校自主创新项目。

截至2018913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如有其他事宜,请与科研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532-86981837

邮箱:zhengym@upc.edu.cn

技术支持:15806623659


附件:

2018年应结题项目清单(供参考).xlsx附件2:省基金结题注意事项.docx附件3:省基金延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