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张锋  发布时间:2018-11-30   浏览次数:81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按照学校要求,现就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利用座谈、研讨、党员组织生活、基层教学组织活动等各种形式对教育部和学校师德师风系列文件(附件1-4)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引导教师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文件要求和师德规范,做到人人知晓、自觉遵守,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

二、开展师德师风自查。全面深入把握师德师风整体状况,充分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经验,注重凝练优秀工作案例、发现推介师德典型,同时开展师德师风问题和隐患排查,针对发现的师德失范问题进行及时上报和整改。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文件要求完善本单位的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宣传和预防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每学期结合基层党组织或教学组织活动至少安排一次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每年面向新入职教师组织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

请各单位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经验和师德典型形成书面材料,字数不限,于1226日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张钊;电话:86983127;邮箱:zhangzhao@upc.edu.cn

  

附件1:《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附件2:《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附件3: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4: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师德师风负面清单》的通知

附件.zip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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