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全体共青团员:
召开团代会是学校共青团和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做好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十六次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确保第十六次团代会的胜利召开,根据学校团委工作安排,现将理学院代表选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一、代表选举
(一)代表的名额及分配方案
学校第十六次团代会的代表名额由学院团委根据各选举单位学生团员的数量,分配到各选举单位,有关名额分配详见附件。推选代表的工作在学院党委和团委的领导下进行。
(二)代表的条件
1.团代会代表应是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或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或党团组织提名为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意愿,有一定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各年级团总支按照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征求学院团委意见,并广泛征求团员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初步名单。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应按照有利于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3.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学院党委和团委同意后,方能进行正式代表的选举。
4.正式代表由学院团委召开团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5.团代会正式代表中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原则上不少于25%。团代会正式代表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
二、有关要求
(一)各年级团总支要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校第十六次团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在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规定程序,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各年级团总支请于5月23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即《学校第十六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酝酿情况统计表》(预备人选数应多于正式代表数的20%)、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报告电子版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报请学院党委同意后再组织正式选举。
(三)学院团委暂定于5月27日中午12:50在文理楼254进行正式代表的选举工作,选出的正式代表要上交电子版证件照1张(白底),照片命名方式“专业班级+姓名”。
邮箱:tangbinfei@upc.edu.cn,联系电话86983036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第十六次团代会代表分配表.xls
学校第十六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酝酿情况统计表.doc
学校第十六次团代会代表名册及情况统计表.doc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