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及《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补充实施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补充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附件3)(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确定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美〔2019〕1699)(附件4)以及2019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年度审核结果等通知要求,我校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首批选派工作开始启动,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 获资助项目
2020年获资助项目2个(附件5)
1、油气储运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刘刚教授负责)
2、海洋油气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石油工程学院孙宝江教授负责)
往年获批,2020年继续资助项目5个(附件6)
1、生物能源与材料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化学工程学院 黄方教授负责)
2、非常规油气开发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石油工程学院 姚军教授负责)
3、化工安全与环保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化学工程学院 赵东风教授负责)
4、能源与环境催化材料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化学工程学院 阎子峰教授负责)
5、非常规与深层油气勘探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可禹教授负责)
二、 选拔原则、条件和方式
1. 各单位需依据“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获批项目(含往年获批项目及新获批项目)及相关要求目标进行人员选拔,经校内评审公示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 申请条件:博士、联培博士、联培硕士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博士后须为我校在编教师,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访问学者应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科研工作者。其他条件要求参见《实施办法》。
3. 项目获批后,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学院、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4. 各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外语条件。
5. 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须在获得校内遴选资格后,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6. 根据《实施办法》,所有被推荐人员的确定须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
三、 校内选拔流程
1.4月中旬,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研究生院、人事处下发选派通知,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针对学生)(附件7)或《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针对教师)(附件8),连同个人申报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成立创新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学校选派限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2.学院于4月30日前将《2020年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9)以及《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附件7)、《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8)(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分别报研究生院(学生类)和人事处(教师类),《推荐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yjspy@upc.edu.cn和gaohongfu@upc.edu.cn。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推荐人员名单》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10),电子版发送至yangyifan@upc.edu.cn。
3.5月8日~20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材料公示推选结果。
4.5月20日~25日,拟推选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申。
5.5月30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准备学校请示公函并连同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6.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后,学校发放录取材料,并对派出人员进行行前培训。
7.派出人员办理相关校内和出境手续,陆续派出。
四、网申时间安排
1.人员选拔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各批网上报名时间为:
第一批:5月20—25日(应于次年5月31日前派出)
第二批:10月20—25日(应于次年12月31日前派出)
2.被推荐人选需在网上填写、上传的材料,详见附件4第二部分第2条以及附件10《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选网报说明》。
五、人员派出与管理
人员派出与管理请参照《实施办法》第六章和《暂行办法》第六章。
六、注意事项
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研究生类)请参看附件11。
七、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加入中石大CSC创新项目QQ群(467734828),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选派工作将后续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杨一帆 86981982
研究生院: 俞继仙 86983476
人事处: 高洪福 86983380
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pdf
附件2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补充实施办法.pdf
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暂行管理办法.pdf
附件4 关于确定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资助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5 2020年获资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个).pdf
附件6 2020年继续资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5个).pdf
附件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docx
附件8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doc
附件9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xlsx
附件10 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人网报说明.pdf
附件11 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访问学者类、研究生类).pdf
理学院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