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强化、拓展、升级”学科总体布局思路,促进交叉学科建设和发展,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学校已完成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九个交叉学科博士点的自主设置工作,现面向交叉学科博士点开展博导遴选增列工作。
一、指导思想
遵循自愿申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择优选聘、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增列范围
此次增列涉及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海洋资源与信息工程、应用数学与能源数据科学、能源物理科学与技术、能源治理与法律、先进科学与工程计算、能源经济管理、能源环境科学与工程等8个交叉学科博士点(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本次增列面向没有博导资格的申请人(涉及其他学科在岗博导有调转意向的,另行议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中石大东发[2020]2号,附件2)进行条件填报,科研成果计算时间:近五年指从2015年1月至今,近三年指从2017年1月至今。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6月18日-6月22日)
申请人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填报《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博导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有关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提交至所申博士点负责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6月22日-6月29日)
学院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条件初审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议申请人基本条件、学术水平、科研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有关学科发展需要,择优确定推荐人员排序名单并公示。
对没有达到基本任职条件,但其他方面特别突出,能够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博导资格申请人,可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名破格推荐。
(三)学院报送材料(6月30日)
《交叉学科博导推荐人员汇总表》(按推荐排序列表,附件3)、被推荐人《博导申请表》及其有关科研成果附件材料复印件。以上需提供纸质材料1份及相关电子版。
(四)研究生院审核和学校审批
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申报材料必须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视为违反师徳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的审核负最终责任。
附件:附件1.交叉学科博士点列表.docx
附件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交叉学科博导增列汇总表.xls
附件4.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申请表》-填表说明.docx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