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人:高旭  发布时间:2022-12-06   浏览次数:196

理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厚植家国情怀、勇担时代使命,在实践中感悟党领导人民建设祖国的伟大成就,学院决定组织开展“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

二、参与人员

理学院19级、20级、21级所有第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时及总学时未达标的本科生全部参加,22级本科生全部参加,其他学生积极参与。

三、实践方式

参加实践的学生优先以团队形式开展实践,团队建议由415名学生组成(支教队可适当增加人数),每位成员参加实践的时间应不少于40小时,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应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

四、实践选题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好红色故事

举办党的二十大专题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参访党史重要事件和人物的相关地标、展馆,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重温入党誓词等场景式学习活动,在实践中感受党的光辉历程,立志成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融入发展建设,把握时代脉搏

根据“十四五”规划,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尤其是针对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黄河生态流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课题,发展自身专业特长开展国情民情调查和科研探索,形成具有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的调研报告、科技成果。

3.扎根基层一线,助力社区发展

结合“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青鸟计划”、“石大学子名企行”等品牌工作,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基层服务岗位和生产研发一线,开展走访研学、政务实践、顶岗实习、兼职锻炼,集中性城乡社区实践活动,在实际岗位上体悟社会发展、接受劳动教育、彰显青年担当。

4.发扬志愿精神,展现青年担当

围绕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众、为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群体、为社会公共需要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中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展现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

5.讲好石大故事,传递青春梦想

1)“我带石大回母校”招生宣传。回到中学母校开展报告会、交流会、宣讲会等活动,与中学师生现场交流,弘扬石大精神,展现石大的优良传统与石大学子的风采,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为中学师生搭建了解大学生活和认识石大的桥梁。具体通知及要求见教务处本科招生网站。

负责单位: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6981305

2)“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和“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要求,学校将聘任部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我校2023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具体通知及要求见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网站。

负责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电话:0532-86983247

3)寻访校友活动。具体通知及要求见合作发展处网站。

五、时间安排

1.20221217日前

各团队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立项表)、附件2(信息汇总表)、附件4(安全责任书需要团队所有成员的电子签名)),分别命名为“附件1-主题15-团队队长姓名-队长手机号”“附件2-主题15-团队队长姓名-队长手机号” “附件4-主题15-团队队长姓名-队长手机号”,三个附件材料打包压缩并以“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材料-主题15-团队队长姓名-队长手机号”命名,由各班班长收齐20221216日(周五)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压缩包发送至邮箱lxyshsjzx@163.com。命名不满足要求者不予接收。

各团队在提交以上材料同时,请填写在线表格

【腾讯文档】理学院寒假社会实践信息统计表

https://docs.qq.com/sheet/DVFlrYmNRVWhOeUdY?tab=BB08J2

积极向各大主流门户网站、团中央网站、各大纸媒投稿宣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投稿媒体参考可见附件5

2.20221223日前

校团委根据立项情况,针对部分团队开展相关培训。理学院团委开展寒假社会实践安全教育,组织签署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并提交培训资料、参与团队、培训现场照片等。

3.202311日至218

各实践团队和个人根据计划赴实践地开展活动。

4.202335日前

各二级团委要及时对寒假社会实践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本单位优秀社会实践总结材料(包括社会实践报告、图片和视频资料等)、学时认定材料报送实践中心。

5.2023326日前

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二级团委推报的社会实践成果进行审阅评选,认定和发放学时,并评出先进个人与优秀社会实践成果予以表彰。

六、实践原则

坚持“就近就便、灵活多样”的原则,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通过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就近、就便灵活开展社会实践。不组织开展聚集性实践活动,不在疫情中高发地区开展实践活动,线下实践活动不跨省、不跨市。

学生可采取团队个人两种方式开展实践。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队,每支队伍以4-15人为宜,原则上每人只能参加一支队伍。

参加社会实践的全体师生须在放假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相关安全预案;组织签署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附件5;各实践团队和个人在实践时间内须每天按要求在相关QQ群组内进行安全汇报。

七、工作安排

各实践队队长加入QQ群,理学院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1群:452510514,理学院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2群:454523268,群内将具体通知报名申请、行前培训、材料领取、总结评优、学时认定、实践报销等内容。

八、联系方式

崔皓    0532-86983413  17860708078

乔晓振  19506100870


2023寒假社会实践附件.zip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委员会

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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