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院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2-02-13   浏览次数:38
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学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现就我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群众评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议对象。
全院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
2、 参评人员范围。
各支部教职工群众、服务对象及学生代表等,也可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外民主人士、本单位职代会代表、离退休干部教职工代表等共同参与。
3、 评议形式。
要求简便易行,可采取召开群众评议会议方式进行,也可通过开设布告栏、设置意见箱、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4、 评议内容。
对基层党支部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公开承诺情况;为师生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践行公开承诺情况;联系和服务师生群众情况;其他各方面发挥党员先进性情况。
5、 组织领导。
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支部书记作为责任人,广泛发动师生群众,确保党支部和每名党员都接受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评议,要将评议工作与新学期工作会议等有机结合。
活动中注意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典型。对活动成效明显、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党员,要大力表彰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请各支部在2月13日下午5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本支部群众评议情况按照评议内容总结后报送至王连池处。总结内容包括支部做法,典型情况,支部群众评议情况,党员群众评议情况等
                       理学院党委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