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位申请人员:
现将2017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理学院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10日至9月13日的工作日;地点:文理楼259,电话:0532-86983362。
2.审查内容包括学籍、课程学习成绩、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学位论文以及学费缴纳情况等。研究生导师要认真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学位申请人的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学位论文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好初审关。经导师批准后,申请学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部)提交有关资料、填报相关信息,参加资格审查。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时,需将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装订成册,外加白色封皮。
另外,已获得博士毕业证书且本次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同等学力人员和来华留学研究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应到指定地点采集照片,并将2寸纸质照片及其电子版(文件名:身份证号.jpg,来华留学研究生为:护照号.jpg)交到所在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此照片由教学秘书按照上述格式导入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中)。照片采集地点:学生公寓17号楼一层的“虹美数码”店。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照片采集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的安排进行。其中,通过补拍方式进行采集的研究生,将纸质照片及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jpg)交到所在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3.各院(部)应对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特别是博士学位申请人员所发表的文章和成果,2013级及以后年级博士生适用新的《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s/33/t/94/a/13322/info.jspy,所有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都需提供图书馆(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http://library.upc.edu.cn/kjcx/index.html)出具的检索证明(应注明SCI收录文章的WOS号、JCR分区(依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大类学科体系分区为准)、影响因子或EI收录号等相关信息),没有提供WOS号和EI收录号的不计入正式收录)逐一审核,按照相关办公室安排于9月19日前将《院(部)资格审查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培养办公室(全日制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非全日制研究生)审查课程成绩和学籍情况(学习年限),于9月2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院(部)资格审查汇总表》(加盖培养办公室或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公章)分类别报送学位办公室。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 33号)第二十七条,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每位学位申请人最多只有2次申请学位的机会。在论文评审、答辩、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等任何阶段未通过者,终止其当次学位申请。未通过的学位申请人的相关环节材料,都需留存院(部)备查,如出现2次未通过学位申请的申请人相关环节材料,或其它特殊情况,需由院(部)将该申请人2次申请学位的相关材料存放档案馆存档。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按照《关于推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10]4号)(/s/33/t/94/a/13328/info.jspy)要求,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答辩的人员均需参加论文预答辩。《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及修改说明》见附件1。
为加强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审查,各院(部)要组织开展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确保在职人员学位论文质量。
根据《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申请学位人员预答辩工作应安排在资格审查之前。
三、学位论文评审及学术规范检测
1.学位论文评审应安排在9月25日至11月10日之间进行。
2.学位办公室将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论文进行盲审,盲审人员名单将于9月22日公布(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论文全部盲审)。被抽取需要进行盲审论文作者应按规定制作并向所在院(部)提交盲审论文。
3.其余学位论文评审由各院(部)采取明审或盲审方式组织实施,评审专家由各学位授权点(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提名并经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研究生不得直接向评审专家呈送论文和探询、催要评审意见。
4.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规范检测。在资格审查期间,申请学位人员需向院(部)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从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pdf,并确保进行论文评审和学术规范检测的电子版论文版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申请学位人员和导师的相关责任。各院(部)应于9月22日将所有待检测学位论文送交学位办公室。
四、答辩安排与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11月30日之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按学科或培养方向分组统一进行答辩,因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答辩的应提前提出申请。为充分调动学位申请人员和答辩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答辩效果,保证答辩质量,各院(部)要在硕士学位申请人员中实行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2.各院(部)应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主管院长、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的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院(部)的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各学位授权点(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提名组成,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报送学位办公室复核备案。
3.学位申请人员应于正式答辩后3天内,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如实填报、核对和确认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照院(部)规定时间(一般为正式答辩后3天左右)将打印的“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本人签字)送交本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详细情况参考《学生用户录入信息时几点注意事项》。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学位及材料报送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12月5日前安排会议审批学位。未按规定格式及时提交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暂不审核学位授予事宜。各院(部)应于12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2.所有材料(包括审批材料和学位论文等)都必须按规定制作,准确填写;经院(部)审查合格后方可存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做好会议记录,有关会议材料要存档备查。
3.学位论文书写: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 33号)
/s/33/t/94/a/68634/info.jspy 和《来华留学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基本要求》(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http://gs.upc.edu.cn/s/33/t/94/43/d0/info82896.htm,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用汉语或英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应用汉语撰写(外语类专业执行相关规定),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留学生学位论文一般应以汉语或英语书写。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用汉语书写的学位论文无需提交详细摘要,用英语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用6000字左右的“汉语详细摘要”替代“摘要”,用英语撰写的硕士学位论文无需单独提交“汉语详细摘要”。
4.学位论文存档。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 5号)、山东省学位办《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鲁学位 [2014] 11号)和《关于报送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鲁学位办 [2015] 11号)精神,今后所有学位论文电子版都将报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学位办和省学位办抽检论文,是按照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抽检。学位论文应按照学位论文书写规范制作,院(部)要在答辩后委派专人专门审查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格式是否规范,审查合格后方可存档。存档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最终版本格式应一致。
院(部)格式审核要特别注意:(1)电子版应包含封皮;(2)封皮上的内容是否按照模板格式填写,是否缺少学号,保密论文封皮上的密级和保密年限是否与审批统一;(3)《关于学位论文的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在纸质版论文中应由作者和导师签名,再扫描制作成存档电子版论文;还要关注图表和排版格式等。各院(部)应于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论文按照如下格式送交档案馆存档,并履行交接手续:当前学期所有获学位人员和通过答辩准予毕业人员的电子版论文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下(以院(部)命名),并附清单(包含序号、学号、姓名、学科专业、导师、是否保密论文、特殊情况等信息,经办人签字、学院公章、档案馆交接人签字和档案馆公章)。电子版论文命名方式:学号姓名.pdf,如有保密论文:学号姓名(保密3年).pdf,或通过答辩准予毕业人员:学号姓名(通过答辩准予毕业).pdf。档案馆联系电话:0532-86981937。特殊情况说明:通过答辩准予毕业但不授予学位的人员(不包括缓授学位人员),其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也应存档,其它各环节材料先由所在院(部)保存。
请各院(部)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 33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次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以上所需表格可从http://gs.upc.edu.cn/研究生学位/表格下载栏下载)
研究生学位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各时间节点备注:
1、请学位申请人员于9月7日之前将《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发至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邮箱(wuyinghao@upc.edu.cn)。
2、请学位申请人员于9月18日将待学术规范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传给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学位论文检测电子版pdf文档(从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pdf,并确保进行论文评审和学术规范检测的电子版论文版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申请学位人员和导师的相关责任。
3、学位办公室将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论文进行盲审,盲审人员名单将于9月22日公布(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论文全部盲审)。被抽取需要进行盲审论文作者应按规定制作,博士论文、被抽中的硕士论文由个人于9月24日将电子版pdf格式文档(命名方式:学号姓名.pdf,如有保密论文:学号姓名(保密3年).pdf)传给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隐名研究生学位论文制作格式http://gs.upc.edu.cn/s/33/t/94/f7/cb/info128971.htm
4、《关于学位论文的独创性声明》2016年12月已采取最新格式,请务必在学位办网址下载: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书写格式要求及模版http://gs.upc.edu.cn/s/33/t/94/37/de/info14302.htm
5、答辩后提交存档纸质论文中《关于学位论文的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定是亲笔签字,电子版论文:(1)电子版应包含封皮;(2)封皮上的内容严格按照模板格式填写,检查学号、保密论文封皮上的密级和保密年限是否与审批统一;(3)《关于学位论文的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在纸质版论文中应由作者和导师签名,再扫描制作成存档电子版论文,还要关注图表和排版格式等。
5、博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评议书采取了最新的格式,请务必下载最新格式《博士论文评阅意见书-2017版》《学术硕士论文评阅意见书-2017版》:
http://gs.upc.edu.cn/s/33/t/94/37/f1/info14321.htm
6、关于查重:论文重复率检测:重复率大于50%视为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追究指导教师的相关责任;重复率50%~30%,至少延期半年以上申请答辩;重复率30%~15%,需整改进行二次检测,并由导师和学生写出说明,学科组认定,报学位分委员会审定;
7、需保密的论文(保密论文不得申报优秀学位论文)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提交4份《论文保密申请表》(附件3),说明:
①申请保密的理由需详细阐述论文申请保密的原因、涉密科研项目(课题)名称、科研任务等、及学位论文中涉密的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等,论文前期的研究过程以及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复印、打印等环节所采用的保密措施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②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过程以及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审核等环节的有关工作,需严格按照国家涉密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涉密内容的撰写及修改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涉密学位论文的打印、复印和装订等制作过程必须符合保密要求等。
③申请保密的论文,需提交一份《博士论文评阅专家名单》和答辩专家名单,所聘请的专家必须具备涉密人员资格。聘请的外单位专家需由其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出具其涉密人员资格证明,并要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书,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学院保密负责人批准后,交学位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送审和答辩工作。
8、《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基本要求》及《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书写格式要求及模版》等相关材料见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学位:http://gs.upc.edu.cn/s/33/t/94/p/14/c/1870/i/2/list.htm
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安排 | 责任人 |
资格审查 |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 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名单、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及《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答辩资格审查表》。 | 9月13日前 | 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 《中国石油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专家推荐书、课程成绩单、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及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等材料。 |
学历硕士、工程硕士 | 课程成绩单、在学期间取得的成果,学位论文等;工程硕士还需填写提交相应表格。 |
论文评审 | 博士学位论文 | 委托网上盲审 | 9月25日 至 11月10日 | 院(部)送审论文由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学校抽评论文由学位办公室负责 |
学校抽评硕士学位论文 | 委托网上盲审 |
院(部)送审博士学位论文 | 送审5份。 |
院(部)送审硕士学位论文 | 送审2份(同等学力3份)。 |
论文学术规范检测 | 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 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引言至参考文献)。 命名方式: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pdf | 9月22日 至 11月10日 | 学位办公室 |
论文答辩 | 博士 | 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组成名单由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提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后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 11月30日前 | 学位办公室、院(部)答辩领导小组 |
硕士 |
材料整理 | 学位论文 | 硕士上交2份学位论文;博士上交3份学位论文;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 | 答辩完3天内 | 学位申请人员 |
评审与答辩材料 | 按《答辩秘书须知》整理。 | 答辩完3天内 | 答辩秘书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批学位 | 按照学位审批的有关规定审核学位论文、审批材料以及答辩环节。 | 12月5日前 | 学位分委员会、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
材料报送 | 院(部)留存归档材料 | 学位论文一式2份,电子版学位论文,开题材料一式1份,“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1份。 | 12月6日前 | 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 |
报送学位办材料 | 相关表格,博士学位论文一式1份等。 |
报送档案馆电子版学位论文 | 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 | 12月15日前 |
附件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及修改说明.doc 附件2-资格审查汇总表.xls
附件3-保密申请文件要求.rar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博士生答辩资格审查材料.doc
▲17年下半年毕业博士生资格审查及论文查重、送审安排明细.doc
▲17年下半年毕业博士留学生资格审查及论文查重、送审安排明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