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的规定
发布人:操娜娜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1136

理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的规定(试行)之一

理学院关于成立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严把质量关,经研究决定成立理学院大学生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大学生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根据学校有关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件,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设计题目、内容、工作量是否符合学校要求。(2)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对大学生毕业设计质量进行监督和把关,提出指导性意见。大学生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张志庆

副组长: 李宝玺

成员: 孙建国 申淑谦 张建松 袁顺东 王宁 周伟 凌翠翠 燕友果 卢玉坤 刘金河 穆海涛 郝海晓

秘书:操娜娜


 

  

 

 

理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的规定(试行)之二

理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工作计划(试行)

为了规范学院毕业设计的管理,明确参与毕业设计有关人员的职责,现将有关2018届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如下,请按照学院安排做好工作,保证毕业设计工作顺利完成。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理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工作都通过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进行过程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jpt.upc.edu.cn/bylw/,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教师工号。

1.各专业系成立毕业设计工作组

各专业系在毕业设计选题前成立毕业设计工作组。负责毕业设计题目遴选、选题、中期检查、毕业设计答辩、材料整理及向院教学秘书报送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选题

201818日前,指导教师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通过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系(中心)成立审核小组对指导教师资格及论文题目进行审核,再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向学生公布题目;学生在18日前根据各专业系公布的毕业设计题目完成选题工作,指导教师于15日前确认选题。详细的时间节点见后面的工作安排表。

3.毕业设计动员会

各专业系在学生选题前召开毕业设计动员会,并传达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文件和规定、学院关于毕业设计的规定、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各专业系再召开一次全体学生的本科毕业设计工作会,强调毕业设计的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会议结束,导师与学生见面,明确相关要求,开始毕业设计的相关工作。

4.毕业设计工作

学生、导师、系(中心)、学院教学秘书和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以下安排完成毕业设计各项工作:

1)任务书:学生完成选题后,所有指导教师于2018112日前下达任务书,各系(中心)毕业设计工作组寒假期间完成任务书审核工作;

2)各专业系前期检查:毕业设计开始后2-3周,各专业系毕业设计工作小组对本系毕业设计的学生到岗、条件以及《任务书》、等进行检查;

3)各专业系中期检查:毕业设计开始后6周,学生根据论文进展情况填写《中期检查表》,导师审查并签署意见;7-8周,各专业系毕业设计工作小组对本系学生毕业设计的《任务书》、《中期检查表》、毕业设计进度、教师指导和学生到岗情况进行检查;

4)论文:学生按导师的安排,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手册》、《毕业设计(论文)外文翻译》和《毕业论文》;导师在答辩前一周(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完成对所有材料的修改和论文定稿,签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语》,学生所在系(中心)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并指定评阅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评阅,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论文答辩,评阅教师在答辩前三天将评阅意见返回;

5)答辩:学院安排各系(中心)答辩时间(初步定在20186月中旬);各答辩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论文答辩,评定成绩,填写《答辩小组评语》和《成绩汇总表》,推荐优秀论文名单,答辩秘书认真填写《答辩记录表》。答辩结束后,各系(中心)对学生的材料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报送学院教学秘书(答辩后两天内);

6)优秀论文答辩:学院对各系(中心)推荐的优秀论文进行一次公开答辩,产生校级优秀论文;被推荐为校优秀论文的学生做好论文的压缩电子文稿;导师对其进行认真审定,及时报送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负责将校优秀论文名单、校级优秀论文推荐表交教务处

7)学院检查:学院教学秘书对各系(中心)报送的材料的完整性核实无误,保存好;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工作小组对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毕业设计质量和答辩情况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责成有关系(中心)、导师和学生及时修改。

5.学院教学秘书毕业设计管理工作

学院教学秘书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填写并报送有关毕业设计的所有材料,做好毕业设计材料的汇总、存档以及按学校的规定报送材料工作;撰写毕业设计总结。

 



 


 

理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的规定(试行)之三

理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期间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试行)

毕业设计是实现本科生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等同于课堂教学。为了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对学生毕业设计期间请假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学生请假事由,除研究生复试、工作签约及个别特殊情况外,其他事情一般不允许请假;即便请假,也要严格控制假期时间。

二、学生请假必须获得相应批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假期。请假期限结束,学生必须按时返校。

三、请假不超过2天,但不离校,可口头向指导教师请假;请假不超过2天并离校,须填写请假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表到学院教学办领取),经指导教师、辅导员签字批准后执行假期,审批表送学生所在系(中心)分管主任一份、学院秘书一份、学生辅导员一份保存。

四、请假3-4天,无论是否离校,须填写请假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指导教师、辅导员、学生所在系(中心)分管主任签字批准后执行假期,审批表送学生所在系(中心)分管主任一份、学院秘书一份、学生辅导员一份保存。

五、请假5天以上,无论是否离校,须填写请假审批表一式三份,须经指导教师、辅导员、学生所在系(中心)分管主任、学院主管毕业设计副院长签字批准后执行假期,并且需要指导教师或系分管主任向学院领导做出合理的请假说明,否则学院一般不予批准。审批表送学生所在系(中心)分管主任一份、学院秘书一份、学生辅导员一份保存。

六、学生未按以上要求请假、超限返校或私自离校将按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处分,严重者可取消毕设答辩资格,毕设成绩记为0

七、其它事宜按学校文件(石大东发[2005]120号)执行。

 


 



 

理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的规定(试行)之四

理学院2018届毕业设计学生守则(试行)

1.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学院、系(中心)及导师的规定和安排,完成毕业设计。

2.毕业设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晚上由导师具体安排。

3.学生有事请假,遵照“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期间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履行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离校。毕业设计工作小组应定期考勤,发现缺勤者一律按旷课处理。缺勤严重者可取消毕设答辩资格,毕设成绩记为0

4.学生毕业设计期间,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日常工作安排原则上全权由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应服从导师安排。

5.学生在实验室工作期间,注意门、窗、水、电、气、毒、火等安全。养成安全工作、操作规范的基本素质。

6.学生应注意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不按规章制度操作损坏仪器设备者,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仪器不能随意搬动,应听从指导教师安排。

7.学生在实验室内,应自觉维护与打扫实验室环境、卫生,爱护公物。不准抽烟、吃零食,禁止打闹、大声喧哗。禁止相互串岗、聊天。禁止领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

8.学生不准在计算机上玩电子游戏,禁止阅看与课题无关的光盘和影碟。计算机专机专用,严禁外来磁盘上机使用,违者取消毕业设计上机资格。

9.毕业设计期间学生领用东西、借阅图书,一律由指导教师办理领用与借阅手续。

 

 





 

理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的规定(试行)之五

理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考核的暂行办法(试行)

为了更加科学客观的评价毕业设计质量,减轻学院毕业设计成绩计算工作量,学校从2018届毕业设计开始,将对毕业设计成绩评价办法和指标进行优化。在广泛调研其他高校做法、征求各学院和学校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关改革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绩评价办法

1.毕业设计成绩组成。毕业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价成绩、评阅教师评价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综合而成。

2.毕业设计评价方式。毕业设计评价由定量评价改为定性评价,评价成绩从原来的百分制改为等级记分制,具体等级分为二级:通过和不通过。

3.总成绩计算办法。毕业设计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指导教师评价、评阅教师评价、答辩三项成绩

总成绩

各项评价成绩均为“通过”

“通过”

一项评价成绩为“不通过”

学院审核认定

两项及以上评价成绩为“不通过”

“不通过”

注:“审核认定”由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二、评价指标

学校根据毕业设计工作实际,结合专业认证等工作要求,对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了细化完善(见毕业设计手册);指导教师评价侧重学生平时表现和论文质量,评阅教师评价侧重论文质量和规范性,答辩环节侧重答辩过程表现和论文质量。

院部如有需要可参照学校制定的标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对评价指标和内容适当调整,调整后须报教务处备案。

三、成绩记载方式

1.毕业设计成绩需统一在管理系统中记载录入。

2.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秘书分别录入各部分成绩,总成绩由管理系统按照计算办法自动生成。

3.对于有一项评价成绩为“不通过”的(管理系统默认总成绩为“不通过”),须由学院审核后确认

  最终总成绩,并由教学院长在管理系统中录入。

 

  

  

  

理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的规定(试行)之六

理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资料的规定(试行)

为了便于参与毕业设计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现将毕业论文需提交材料的时间作以下规定,供大家参考。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20171211

学院召开本科毕业设计工作动员会

2

201818日前

各单位完成毕业设计选题

1)教师申报课题2017.12.20截止

2)负责人审核课题2017.12.24截止

3)院长发布课题2017.12.25

4)学生选题2017.12.31截止

5)教师确认选题学生2018.1.5截止

6)院长发布选题结果2018.1.8

3

201835日前

各单位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

1)教师下达任务书2018.1.12截止

2)负责人审核任务书2018.3.5截止

4

2018311日前(开学第一周)

35日开学后,各系召开本科生毕业设计动员会,强调毕设纪律及相关请假制度,上文献检索课

5

2018325日前(开学第二周、第三周)

本科毕业生进实验室,开始毕业设计工作

检查学生到岗情况、任务书填写情况等

6

201841日前

1.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不填成绩,电子版)

7

中期检查

时间待定,一般毕业设计开始后6-8

组织学生开题,检查学生毕设进展情况,学生完成外文翻译

8

答辩前2

完成毕业设计抄袭检测

9

答辩后2

3个材料:论文、手册、文献翻译(封面按学院统一格式),论文和手册学院统一存档,文献翻译各系自存。

1.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纸质版)

2.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10

2018710日前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含成绩,电子版)

2.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稿(电子版)

3.院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关于对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管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提高毕业设计质量,学校将对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与检测方式

1.检测范围:2018届所有本科毕业设计。

2.检测方式: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由各院部负责对本单位毕业设计进行检测,学校对检测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检测流程与时间安排

检测分为初检和复检两个阶段。

1.初检:各院部根据本单位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在保证毕业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初检时间。

2.复检:对于初检后需修改的毕业设计,限期修改后进行复检。

3.为保证毕业设计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各院部检测工作(包括初检和复检)须在毕业设计答辩前三天结束。

三、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0%

通过检测

B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1.A类: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可申请答辩,毕业设计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B类: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设计,修改后进行复检。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含30%)的可申请答辩;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由院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论文核心内容是否存在抄袭现象)确定复检处理意见(见附件2):

1)经审理,经修改后可申请答辩,但毕业设计成绩不得评为优或良。

2)经审理,毕业设计存在较严重的抄袭现象,取消该学生毕业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设计成绩按“零”分记载,需重做毕业设计。

3.C类:由院部组织三人以上的专家组进行认定,经院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C类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如确认该毕业设计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如确认毕业设计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毕业设计成绩按“零”分记载,需重做毕业设计。

4.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必须在初检中通过检测,并且文字复制比在20%以内(含20%)。

5.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由院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四、检测要求

1.学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毕业设计电子版(PDF文稿),毕业设计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题目”。

2.各院部在检测完成后,将系统生成的检测报告分别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其结果作为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五、报送材料与时间要求

1.报送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初检结果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1);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复检处理意见(一式2份,见附件2);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C类处理意见(一式2份,见附件3);

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复检结果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4)。

2.时间要求

相关材料应在答辩前三天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六、其他

1.抄袭检测仅能预防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只作为各院部判断论文是否抄袭及抄袭程度的参考。

2.对于无法用系统检测的设计类和涉密涉权类毕业设计,经院部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不参与抄袭检测,毕业设计质量由指导教师负责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院部需填写未参与毕业设计抄袭检测情况表,经院部分管领导审核,报送教务处备案。

3.各院部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培养学生的学术诚信意识;指导教师要恪守职责,加强对毕业设计过程的指导;学生应严格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按照指导教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

 

 

 

理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201712

 


理学院毕业设计期间请假(外出)申请表.doc

理学院外出毕业设计申请表.doc

理学院校外毕业设计指导和安全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