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新增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马晓钰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硕士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资格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1);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2

二、新增硕导资格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920-924日截止)

新增校内硕导申请人按照个人申报类别填写《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硕导申请表》,使用“e站通”服务平台,并按要求准备有关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924日前提交至文理楼258马老师,86983361

(二)院(部)审核推荐

1.院(部)严格依据各自《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议,确定新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推荐人员名单。

3.院(部)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院(部)报送材料

2024年12月硕士生导师遴选增列名单》(附件3)纸质材料1份及相关电子版。

(四)研究生院复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新增硕导名单。

三、其它事项

(一)各院(部)要重视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为考察推荐的首要条件,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新增导师不允许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跨工程领域申报。

(三)本次遴选工作一律通过学校“e站通”/硕导资格评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系统进行申报。

《硕导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相关数据信息均来自“一张表”,申请人应先完善“一张表”,再登录评定系统进行申报(填表说明见附件4)。

(四)科研成果计算时间:近五年是指从20191月至今,近四年是指从20201月至今,近三年是指从20211月至今。

(五)对未能达到基本任职条件,但有其他突出业绩和贡献,确需破格推荐的申请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实绩考核、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推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推荐人基本情况、推荐人岗位胜任能力、单位推荐程序及公示情况、破格推荐理由等,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六)所有材料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对于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模糊的成果不做统计。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视为违反师徳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七)各院(部)对申报材料的审核负最终责任。如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评定结果严重失实的,一经查实,将对责任院(部)进行相关处理。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理学院学术学位硕 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理学院专业学位硕 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XX学院-2024年12月硕士生导师遴选增列名单(模板).xls

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申请表》填报说明.docx

 

                                                 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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