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学校研究生导师管理相关规定,我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审核制度。为做好2027年各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依据
(一)确认符合2027年度各类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导师名单。
(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附件1)、各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科研经费和学术成果要求》、各院(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等。
二、审定范围及内容
(一)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岗校内教师(不含2026年新晋导师)。
(二)对导师的思想政治、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个人基本条件、业务素质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是否具备2027年度相应招生资格。
三、审定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请
导师个人按照学院要求于9月7日前在e站通填报并提交《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表》签字版和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首页,财务证明等)电子版和纸质版到文理楼258。
(二)学院审核
各类导师年度招生资格由招生学院根据2026年招生审定资格名单审核确认。
博导招生条件须同时满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和招生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科研经费和学术成果要求》。
硕导招生条件须满足招生院(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
兼职导师不能以第一导师身份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各院(部)须审核确认2027年各类兼职导师聘用名单。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学院审核确认的各类导师招生资格名单,应提交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学校核准备案
各类博导招生资格审批名单和各类硕导招生资格审批名单含纸质材料1份及相关电子版,相关名单由研究生院核准后进行备案。
四、特别说明
(一)导师招生资格免予审定情形执行各院(部)相关规定。
(二)博导、硕导除原有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导师外,原则上不再受理新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情形的审定。
(三)2026年6月新晋博导同时具备2027年专业博导招生资格。
(四)关于审定系统:
1.学校在“e站通”开发了“博导招生资格审定”、“硕导招生资格审定”申报系统。各院(部)可根据工作实际自主确定是否使用系统开展审定工作。
2.由申报系统生成的《招生资格审定表》中相关数据信息均提取自“教工一张表”,申请人须在“教工一张表”完善信息后再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申报(填表说明见附件2)。
3.系统数据调取时间:近五年为2021年1月至今,近四年为2022年1月至今,近三年为2023年1月至今。
(五)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核准备案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确因院(部)工作失误需要纠错的,应以院(部)公文形式提出书面申请。
(六)本通知及其相关附件也可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网页查询或下载(http://gs.upc.edu.cn/)。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86981631,马老师 86983361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与招生资格审定办法》.PDF
附件2.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表》e站通填报说明-2027.docx
附件3.招生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目录-2027版.xlsx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分类目录.pdf
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学术成果和科研经费审定要求.pdf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理学院学术学位硕 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理学院专业学位硕 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