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我院推免生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明、李宝玺
成员:刘军、吕川、王宁、刘健、许晓婕、刘丙辰、刘冰
秘书:王菲
二、本院推免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素质良好,无受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具备研究生的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
3.修完并通过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对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学业排名前15%)或确有学科专长(符合学校关于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的工作要求)的学生,不及格数不超过2门,且无欠学分情况。
4.学业成绩(不含双学位、辅修课程、公选课,下同)名次列本专业前50%。
5.英语语种学生,英语(CET4)成绩不低于426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托福成绩不低于50分。其他语种学生,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及格)。
三、推免类型
推免生分为普通类推免生和其他类推免生。2023年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申请普通类推免生或其他类推免生。
(一)普通类推免生
1.学生同时满足基本条件1-5,可提交推免申请。
2.参加国内、国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交流期间的成绩在推免工作启动时达到学校认定要求的,可申请推免研究生。非个人原因未能取得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的,由学生所在院部予以核实,认定其是否满足推免条件。
3.已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二)其他类推免生
1.辅导员推免计划。具有从事学生辅导员的素质和意愿,符合推免条件中1-5各项要求。
2.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按照《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3.研究生支教团、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专项推免计划,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执行。
四、申请材料与初审
1.学生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根据申请推免的不同类别网上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上传证明材料。
2.学院通过数字石大e站通,补充完善相关学生信息、上传成绩单,并进行初审,确认学生是否符合推免条件。
3.学院辅导员或者班主任根据学生前三年总体情况,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并进行定性评价。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工作要求和有关说明
1.此次推荐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切实加强推免生工作管理,有关实施办法、名额分配及推免生名单等重要事项要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做到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2.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学院将取消其免试资格。
六、对申请推免研究生的考核
1.学院对各专业提出推免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满足基本条件1-5。
2.对申请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的推免生,学院按本科专业组织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各专业召集人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任命,审查组成员由本专业2名以上研究生导师组成。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小组召集人:刘军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小组召集人:吕川
应用物理学专业小组召集人:刘健
光电科学与工程专业小组召集人:王宁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小组召集人:许晓婕
3.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本科学业成绩为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年所有必修课、限选课成绩的加权平均;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本科学业成绩×90%+综合发展素质成绩×10%。
学院根据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数量的候补名单。
4. 学院对研究生推免正式名单和候补名单连同成绩情况进行公示,并把有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七、推免工作日程
1.9月9-10日: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制定并上报推免生工作细则。学校审核后及时向学生公布实施。
2.9月12-13日:组织学生报名并组织老师对申请的学生进行思想政治评价。
3. 9月14日:学院公示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和申请发展素质评价名单。
4.9月21日前:学院根据学校公布的综合发展素质评价答辩结果,按照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排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并确定推免生正式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并公示。
附件1:
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2023年研究生名额分配列表
本科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 | 推荐人数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61 | 9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68 | 10 |
应用物理学 | 53 | 7+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64 | 9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63 | 9+1 |
合计 | 309 | 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