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基金项目的补充说明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03-25   浏览次数:9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具有博士学位优秀青年科技人员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展与我省重大实际需求紧密结合的创新性研究工作,现就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博士基金项目补充说明如下:

一、在站博士后通过在站单位申报

请填报《在站博士后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在省科技厅计划管理系统中下载),签章齐全后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同时将扫描图片放在申报书附件内。并提交一份承诺(见前期通知附件)书交学校科技处留存。

二、目前为主与企业开展合作研发的人员申报

符合申报博士基金项目条件且目前为主与企业正在开展合作研发的人员,申报与合作研发相关的项目,请单独就合作情况提供简要说明,包括:合作期限、主要内容、进展情况、经费情况,需提供合同、经费到位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份。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正常申报。

科技处联系电话:0532-86981837

科技厅联系电话:0531-66777032

在站博士后申报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表.doc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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