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11-03   浏览次数: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山东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对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依据《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山东省发改委拟组织认定一批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符合《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设定的标准和要求,在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将优先认定。

二、组织程序

请根据《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组织编制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管理办法中的附件1),填报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表(见附件),基本情况一览表以及研发设备、技术带头人、在研项目、授权发明专利、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等分表(见附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省发改委文件要求,我校只能申报一家,故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至多一家。

为了简化工作程序,减少申报单位的工作量,请各单位及申报教师将要申报的实验室近三年运行经费情况、实验室面积、研发设备原值、研发人员数量、以及实验室的基础设施状况、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投入、承担的科研任务及完成情况、关键技术研发的重大进展、研究成果、专利及获奖情况、国内外技术交流及人员培训情况、对行业技术进步的贡献做一份申报情况说明(电子版和纸版一份)报发给科研秘书。学院审核后报重大办。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择优确定上报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再按照申报要求详细整理上报材料。

(二)各申报及教师请于116日前将申报情况说明报发给张锋zhangfeng@upc.edu.cn

,学院审核后报科技处重大办1303

 

联系人:刘明    臧泽威   张锋              电话    86983265 3209

 

                                                          

 2015年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申报通知附件.zip

科技处 理学院

                                20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