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预报2016年度拟举办及申办国际会议情况的通知》(教外司际[2015]1614号),现将我校2016年拟申办重大及一般国际会议计划预报事宜作如下安排: 1. 重大国际会议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重大国际会议必须预报,逾期不可补报,原则上不得临时申办。 拟在2016年举办重大国际会议的单位,请填写《2016 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附件1),并于10月15日15:00前将电子文档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 一般国际会议 普通国际学术会议归类于一般国际会议。一般国际会议每年可分两次进行预报。 拟在2016年1--6月举办的国际会议,2015年10月15日15:00前将电子文档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拟在2016年7-12月举办的国际会议,2016年2月15日15:00前将电子文档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拟申报一般国际会议的单位,请填写《2016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附件2)。 联系人:王凌 0532-86981930 wangling@up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9月23日 附件:1. 2016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doc 2. 2016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doc 3. 关于“国际会议”、“重大国际会议”、“一般国际会议”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