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05-22   浏览次数:8
校属各单位:
  为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提高英语水平,经与中国海洋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协商,拟组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两年拟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1、报  到
  时  间:2014年7月31日(周四)上午8:30-11:30
  报到地点: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2、入学测试
  时  间:2014年7月31日(周四)下午1:30-4:30
  内  容:听力+阅读+写作,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听力40分,阅读40分,写作20分),根据测试成绩录取。测试成绩不合格需参加全日制培训班(英语入学测试样题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培训部网站http://pxb.nenu.edu.cn)。
  3、三阶段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上课地点:中国海洋大学)
  培训时间:2014年8月1日—8月24日  总计:140课时
  上午:第一二节8:10-9:40      第三四节 9:55-11:25
  下午:第五六节13:30-15:00    第七八节 15:10-16:40
  注:周一至周六上课,周日休息。
  第二阶段(上课地点:中国海洋大学)
  培训时间:2014年9月-2014年11月 总计:80课时 
  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第三阶段(上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培训部)
  报到时间:2014年12月8日(周一)
  培训时间:2014年12月8日—2014年12月23日  总计:80课时
  注:周一至周五上课,周六、日休息。
  三、有关要求:
  培训要求:
  1.被录取学员须按照培训部要求完成相关学籍管理,并按教学、考试管理规定参加培训。
  2.学员应保证出勤时数,未达出勤要求者,不能参加结业统一考试
  考试要求:
  1.培训结束后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人员外语统考。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统考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可参加下一期的培训和考试,根据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2.结业考试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培训部。
  四、培训费用
  学费7000元/人(含教材、资料)。因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离学校较近,学校不再统一协调安排住宿。如有住宿需要,请与人事处联系。
  五、报名时间
  拟参加外语培训的,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报名表》,各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于5月2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encai@upc.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字样。如教师个人要求到其他培训部参加培训,可自行联系有关培训部报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甘真玮,联系电话:86981806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