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02-25   浏览次数:12

各位老师:

 

现转发研究生院《 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申报

    1、申请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基本条件:

   1)我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重点是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2)该课程选修学生数一般应在90人以上;实验课程不予安排。

3任课教师原则上为副高及以上职称。

   4)任课教师每门课程最多聘用一名助教,助教工作量以教学大纲规定课时数为准(不含实验学时)。

     2、符合申报要求课程的任课教师欲申报设置助教岗位,请认真填写表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课时的统计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一致),交所在学院教学办。

     3、学院教学办汇总本单位助教岗位设置情况于201433日(周一)1100前将表4《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审核确定后,公布全部助教的设岗名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聘任。

    二、注意事项

    1请各位任课教师认真阅读本通知,按要求核定学时,对于学时数与教学大纲不符合者不予设置助教岗位。

    2、助教岗位由设岗单位统一组织聘任。

    3、各单位在交相关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文档发至zhousg@upc.edu.cn.

    4、研究生助教工作学期末统一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助教酬金。助教的酬金按照每学时10元的标准发放。

5、各学院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三助”工作纳入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根据工作需要,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附件:表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doc

      表4: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