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结题和2013年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04-08   浏览次数:18

现将本学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结题和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安排

1.结题对象

本次结题的对象为2011年确定的培育项目(见附件1)。不能按计划结题的,培育对象需提出延期申请。

2.结题与审核程序

1)培育对象需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填写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并提供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报告,主要论文复印件,其他重要证明材料等)和学位论文。

2)培育对象需提前准备好汇报电子文稿(PPT),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40分钟。包括学位论文的基本概述、主体结构、主要创新成果及其价值和意义、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情况,项目预期完成情况,以及与近两年本学科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的比较。重点汇报论文的创新性以及创新性成果的价值和意义。

(3)由相关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评审,同一学科的培育计划项目由同一专家组负责结题。每个专家组由5名教授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3名。培育对象的指导教师不能作为专家组成员,但应参加汇报会。结题的决议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决定。

4)各学院在确定好专家组成员后,要提前将培育对象的项目结题报告、证明材料和学位论文提交给每位专家进行评审。

二、立项工作安排

1.申报对象

本次立项工作的申报对象为已开题的2010级和2011级博士生。2009级博士生论文选题确属前沿,并已取得相应的优秀成果,需要继续补充完善的也可申请。资助年限为2年。资助限额为810万元。

2.立项标准

(1)论文选题立论新颖,为本学科基础性与前沿性研究课题,能够解决重要基础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2)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研究积累,依托课题为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具有较大的难度和深度,对学科发展将有重要影响;或极具应用前景,预期将取得重大的、突破性成果;

(3)申请人具备完成高水平学位论文的潜质和能力,论文课题研究已取得突破性成果或重大进展,并可望取得重大的创造性成果;或在论文课题研究中已经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在本学科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学术论文,需要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4)所在学科科研基础雄厚,学科特色鲜明,学科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其指导教师在本选题研究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相关科研项目,有较高水平的相关学术论文或专著发表,获得过较高级别的科研奖励。

3.申请与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2位教授(其中1位为申请人指导教师)填写“中国石油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教授推荐表” (见附件4),进行书面推荐。

3)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好电子文稿(PPT),每个申请项目汇报时间为30分钟。重点汇报选题意义、预期创新成果的学术价值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框架与研究重点、目前已取得的成果、获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前景分析等内容。

4)由相关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专家组的成员要求与项目结题一样,并与项目结题放在一起进行。

 5)各学院在确定好专家组成员后,要提前将申请人的立项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给每位专家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1.项目结题报送材料:项目结题报告及电子版、证明材料、学位论文各1份。

2.项目立项申请材料:立项申请表及电子版,证明材料各1份,2名教授推荐书。

3.专家组名单、汇报安排。

4.时间安排:请各学院于4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所有结题和立项项目评审须安排在410430之间。

希望相关学院督促各培育对象及其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结题工作,同时根据本单位博士生论文工作情况积极组织新一轮申报。

                                                                   理学院研究生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