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马晓钰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11

各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99 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9月至20237月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其中涉密论文脱密之前不得申报。

二、推荐限额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院(部)依据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择优推荐,宁缺毋滥;以第一作者发表T0期刊学术论文的,可不占指标限额推荐。

三、评选标准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按照学校评选办法所列对应标准和学院自主制定的相关学术成果条件进行评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学位论文推荐无效。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个人准备、申请(510日至525日)

论文作者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导师签署推荐意见,于52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给文理楼258马老师,进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526日至625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第四条”(一)(二)(三)评选标准和院(部)自定学术成果要求,根据指标限额组织实施评选工作,评选名单公示3日无异议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公布。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部)应于626日前将下述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

《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拟推荐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统计表》(附件4)、《银行账号统计表》(附件5)。

(三)以上“申请表”、“汇总表”须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个人申报材料由学院自存备查。

六、其他事项

1.各院(部)要确保所推荐学位论文的质量,一旦发现所推荐论文出现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学位论文的推荐资格。

2.请各院(部)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按时做好本次申报推选工作。

       学位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PDF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doc

3.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xlsx

4.拟推荐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统计表.xlsx

5.银行账号统计表.xls

   6.理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