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发布人:高旭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10

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拟定于20231029日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团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工作,研究确定下一步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任务;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建设中国特色能源领域世界一流大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大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1029

(二)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南教300

三、大会主要议程

(一)审议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学生会第三届委员会和研究生会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三)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和新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

(四)选举产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产生出席校级第二十六届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校级第十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一)学生代表名额分配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大会拟定本科生代表58名,代表比例占本科生总数的3.75%;拟定研究生代表21名,代表比例占研究生总数的7.17%。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根据各选举单位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比例确定,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附件2)。

2.代表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年级、性别、民族、学生党员等比例,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及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女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25%。

(二)学生代表资格条件

1.具备我校学籍的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的履职能力。

(三)学生代表选举程序和产生办法

出席理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的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预备人选人数应多于代表正式人选人数的20%。主要产生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要动员所有班级和学生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班级和多数学生的意见,经与团组织协商,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本科生、研究生于102521:00前填写《理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见附件3),并命名为“本科生-xx代表团代表预备人选”(研究生命名为“研究生-xx代表团代表预备人选”)发送至upclxysmile@163.com,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2.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通过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3.选举结果上报。正式选举产生的代表,于1026日前,填写《理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名册》(见附件4),并命名为“本科生-xx代表团代表正式人选”(研究生命名为“研究生-xx代表团代表正式人选”)发送至upclxysmile@163.com上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不具备资格或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进行重新酝酿选举。经审查通过的代表方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五、大会提案工作

为推动学校发展建设,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的水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实行提案制。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学院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提案不予通过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三)提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即日起,理学院各班级要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集提案并进行充分讨论,由各代表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为了充分调动各位同学共商学校发展的积极性,此次提案和建议的征集面向全院同学征集。各代表团提交两至三份提案,并将电子版和提案汇总表于1027日前发送到邮箱upclxysmile@163.com,邮件主题请以“本科生(研究生)-xx代表团提案工作材料”命名

2.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3. 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统筹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提案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并移交至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4. 提案书写模板,请参见附件5、6。

六、补充说明

(一)本通知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预通知,大会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如对本次大会或通知有任何疑问,请详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学生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研究生会。

联系人:王祎铭 15022675856

    于曜铭 15610513376

理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

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31024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docx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docx

附件3:理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xls

附件4:理学院第四次学代会和第四次研代会学生代表选名册.xls

附件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docx

附件6: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登记汇总表.docx